生产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行为法律规范1.1 仔细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矿井安全规程技术业务知识。 1.2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设计好井下需要施工巷道的设计。 1.3设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法律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1.4 设计巷道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 1.5 常常深化井下各掘进头面,监督其按设计要求施工,若发现施施工场地点遇到地质构造带需要对设计巷道进行重新设计时及时对巷道进行重新设计。 1.6 常常深化井下检查各施施工场地点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人员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1.7 做好有关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将各口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汇总、整理,并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 1.8 做好生产技术科内部市场化的制度建立,健全及考核工作。 1.9 每月仔细,严格,实事求是地进行矿安全技术自检。 1.10 对全矿各区队作业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签字及考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工作标准 2.1 以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 2.2负责组织、制定及审批本业务范围内的符合生产实际的《作业规程》和专项措施。 2.3 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本业务范围内区队技术管理工作到位情况,抓好业务保安。 2.4 常常深化井下现场督促、落实本业务范围内区队对三大规程和专项措施的执行情况,排查隐患,防患于未然,发现重大问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追查处理。 2.5 组织、协调好业务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2.6 重点抓好本业务范围内的顶板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措施 3.1 狠抓制度落实,根据责任制仔细履行职责。 3.3 全面掌握本专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业务技术知识,常常深化现场,了解和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应责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3.6 积极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在矿井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