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1 浅析我国诱惑侦查案件之问题 论文摘要诱惑侦查手段,在机关破案立法中起着不可逾越的作用,尤其是在毒品非法案件侦查中,可谓是起到双刃剑的威力。诱惑侦查的正当行使,加快了毒品案件办案效率,极大激励了侦查机关的热情和信心,对于防范社会潜在非法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公民的财产安全发挥着非常关键性的作用。相反,诱惑侦查若非法运用将可能会侵犯公民自身的合法权利,故必须在保证合法的条件下进行规制。根据我国司法的执行现状与进展方向,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加强诱惑侦查立法,进行更加合理地分类,并进行更加严格、完善的规制,以实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 论文关键词诱惑侦查毒品犯罪毒品案例 近几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愈来愈加狂妄,影响范围迅速扩大,故要求我国司法侦查机关一定要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能力和作案技巧,最大限度的遏制毒品在社会范围中的传播和蔓延势头。然而,在打击犯罪分子期间,难免会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阻碍和挫折,因为毒品犯罪案件不同与普通刑事案件,无主动的报案人和被害人出现,毒品团伙内部分工极为严密和隐蔽,行动计划毫无规律、不同寻常,而且犯罪分子被捕后大部分不会提供上线、下线人员。所以,采纳普通作案措施是难以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的。但是,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别的侦查手段在侦查非法案件尤其是对于毒品犯罪案件等具有严密组织化和隐蔽性较为强大的犯罪事件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也是侦查机关作案最有效最常见的破案武器,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侦查手段。 一、对诱惑侦查的初步认识及特征归纳 所谓诱惑侦查,可以理解为:为了侦查隐蔽且无被害人之犯罪,侦查机关利用某种行为作为诱饵,间接或引诱侦查对象显露出作案动机且准备犯罪行动,待犯罪案件进行中或已经作案结束后,逮捕犯罪分子的手段。诱惑侦查是一把双刃剑,假如计划合理、运用得当,可以有效加速案件的进展直到成功破案;相反,就会引起诱人犯罪的阴谋陷阱。所以,在毒品犯罪案件诱惑侦查期间,将被诱惑者人员在被诱惑之前是否具有犯罪的动机或意图,大体分为两种形式:一机遇型。即给被诱惑者制造犯罪的环境和条件,引诱其短时间内的作案举动和犯意,从而暴漏其丑恶面目;二犯意诱发型。对本身没有犯罪倾向的人员实行相关诱惑,以引诱被诱惑者的主动犯意,并促其付诸实施。 对于国内来说,诱惑侦查在司法机关破案行动中早就存在,但我国目前并没有确立完整权威的诱惑侦查制度,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