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劳务承包 篇一:砌体工程施工劳务承包
砌体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单价:
3.1 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砖砌体工程全部内容
如砂浆搅拌运输、材料现场运输、立皮树杆、砌筑、砖墙留孔洞架眼、架眼堵塞,预制构件等、安装过梁、拉结筋、木砖安放等工作,墙体砌筑每天上下班前后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根据安全法律规范要求搭拆砌墙专用脚手架并负责材料拆除后的分类、堆放在指定地点等工作内容
3.2 承包方式:本协议约定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工费
3.3 计算方式:按实际砌筑数量计算
3.4 承包单价:砌筑工程按实砌(块数)计算/块,
抹灰工程按实抹灰(面积)计算元/㎡
4.2 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垂直运输运输工具及搅拌机设备等施工作业条件
4.3 甲方及各归口管理人员均有权对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5 、承包方权利义务
5.1 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所有规定和指示
5.2 乙方主要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应低于 8 小时;现场熟练技工数量 不得低于 3 人,不含后台辅助工
5.4 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合理的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 完成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期一天按该工序人工费总额的 10%予以处罚
5.5 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和交付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结束,日历天天
5.6 乙方应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交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