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租赁物业概况1、租赁的具体范围、面积及单价、总金额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合法出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生效前出租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其他有碍物业使用的权利瑕疵。2、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提供租赁的物业可以满足乙方需要的相应配套的水、电(含增容动力、照明、配电总接口)、燃气(总接口)、电梯、环保设施(排水、排污总出口)等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 第二条 期限约定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年,即自本协议项下物业交付乙方后满 8 个月之日起算,顺延**个自然年度止。租金自租赁期限起算日起开始计收。2、物业交付、进场装修、正式营业日期甲方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8 个月内,将竣工的物业交付乙方。甲方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积极督促办理立项、报规和施工许可相关手续,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0 个月内将物业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条规定的合同期限根据逾期交付天数相应顺延,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1 万元,逾期超过 2 个月的,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批文的复印件给乙方备案。乙方在得到甲方许可情况下,可先接受部分所租赁物业,以便于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装修,保证在全部接受物业之日起 8 个月内装修完工,并正式营业。如提前营业,租金照常按交付日顺延 8 个月起算。如逾期不进场施工和不能正式营业,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补偿甲方经济损失 1 万元,逾期超过 2 个月的属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租金:根据乙方租赁的实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租赁期前三年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设备维护费、信息配套费。从租金起算日起第三年后,在租金单价在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基础上每两年递增*%乙方按每半年一个计租期一次性支付六个月租金给甲方,支付日期为每半年计租期的前一个月月首 15 日以内。 第四条 保证金为了使本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顺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 7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在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 7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万元。在乙方正式营业 6 个月后,甲方在 7 日内返还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如遇乙方不按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提取保证金冲抵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