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1
开始谈判 2
对转为竞争性谈判的适用 6
最终报价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政府采购与竞争性谈判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1
开始谈判 2
对转为竞争性谈判的适用 6
最终报价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政府采购与竞争性谈判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
《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
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别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常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
《政府采购法》第 38 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
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究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纳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别,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