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凝剂制备加药操作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絮凝剂的制备第第 11 条无机絮凝剂的制备:开启储备桶下排料泵,按比例将无机絮凝剂打到无机絮凝剂添加桶中,然后将添加桶加满清水即可
第第 22 条配制的无机絮凝剂浓度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可根据煤泥水的具体情况调整配比浓度,但不允许配比浓度超过 10%
第第 33 条有机絮凝剂的制备:有机絮凝剂的配制浓度要求为 0
2%;将配制桶添加清水至桶的 1/2 处,开启搅拌器
根据煤泥水的具体情况,将有机絮凝剂按规定量缓慢、均匀地添加到配制桶中,并充分搅拌,直到絮凝剂溶液中无鱼眼状胶块或团状物,然后将配制桶的清水加满;待有机絮凝剂溶化(环境温度降低时,可在配制桶中通入暖气,以加快溶解)完全后,启动配制桶下排料泵,将整桶的有机絮凝剂打到有机絮凝剂添加桶即可;然后再按以上要求配制下一桶药剂
二、正常操作第第 44 条絮凝剂的添加顺序为:先添加无机絮凝剂,后添加有机絮凝剂
第第 55 条启动添加泵,根据来料浓度、流量及煤泥水泥化情况,现场调节泵出口阀门的开度,使两种药剂合理配合,以浓缩机池内上层保持 500mm 以上的澄清水层,底流浓度不超过 500g/L 为宜
添加泵出现故障时,调整自流添加阀门完成絮凝剂的添加
第第 66 条注意观察浓缩机池内煤泥情况,及时调整有机和无机絮凝剂剂的配比
第第 77 条不定期的采集煤泥水样,现场添加絮凝剂进行试验,以指导实际添加操作
第第 88 条来料停止时,应及时停止添加絮凝剂
第第 99 条絮凝剂制备、添加设备是否正常
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就地停车,并向调度汇报
三、停车操作第第 010 条接到来料停止信号,应及时停止添加絮凝剂
第第 111 条利用停车时间按“四无”、“五不漏”要求,对泵、闸门、管道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并清理设备、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第 212 条按规定填写岗位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