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为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和健全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完善法律规范和利用好分配制度,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完成,特制定经营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一、公司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者和管理辅助处室主要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副职按正职一定比例兑现
年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二、绩效工资是经营管理人员取得其年度经营业绩相适应的绩效酬劳,主要考核单位的利润指标和其他辅助指标
管辅处(室)主要考核职责落实、管理服务、费用指标等工作
三、绩效工资实行全额浮动,下不保底,年增长幅度不超过上年度绩效工资额的 20%
四、各经营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以上年度核定的绩效工资为基数,以完成年度利润多少做上下浮动(利润值以上年实际完成为准),年度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年度绩效工资
一般增幅控制在 6-20%之间
未完成利润指标或出现亏损的单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其绩效工资的扣减比例,及其它奖惩事项
五、辅助指标的考核
主要考核目标责任书中的安全指标、质量、现场管理、军品计划完成和货款回收指标
若有一项未完成的,扣减绩效工资的3%,其他辅助指标未完成的,一项扣减绩效工资的 1%
全部扣减项一般不超过 15%
六、各项考核指标主要参照公司与其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的各项主、辅指标
财务审计部负责考核利润、销售收入、应收帐款、管理费用等指标
生产安全部负责考核生产计划、安全、设备、现场管理等指标
质量保证部负责考核质量计划、质量体系运行、产品质量等指标
综合管理部 负责考核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员工人均收入等指标
七、管理辅助处(室)领导的绩效工资参照以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各项工作职责落实、管理服务到位、费用指标、交办事项完成等各项管理工作
考核工作由考核小组平衡并提出考核意见,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的利润完成情况确定管理者的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