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构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鼓舞先进,改进不足,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进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绩效:是指组织和员工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给企业带来的效益
绩效考核:是正式的员工评估制度,以工作目标为导向,通过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测量员工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绩效考核的作用:通过进行定期绩效考核提高管理者“带队伍”的能力,加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薪酬、福利、培训、晋升等激励政策的实施提供依据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与公司进展战略和员工职业进展通道相匹配的原则; 2、与部门、岗位工作职责紧密结合的原则; 3、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4、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5、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1、绩效考核的参加部门 绩效考核由人力行政部负责统筹与组织,各部门根据人力行政部的要求全面参加、分层次实施考核
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为考核执行人,被考核人的部门负责人为考核结果审核人,考核结果需经被考核人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且经被考核人签名确认后方可生效
2、一级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一级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也是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作为绩效考核执行人的职责如下: ·1)制订本部门的部门绩效计划,确定本部门的员工绩效计划、考核要素、考核指标; ·2)进行过程管理,对下级进行绩效的跟进和指导,并记录关键事件; ·3)指导下属进行自我评估,并客观公正地评价下属的绩效; ·4)与下属进行深度沟通,帮助下属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解决的问题,并与下属共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和培训进展计划; ·5)对绩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人力行政部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