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1、加强岸边砂场的监督管理。对港口、码头、岸边等砂场的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整治辖区砂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海砂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害防洪、防浪等海岸工程安全及非法占用岸边土地的岸边砂场。2、加强采挖、运输、收购海砂船舶及机动车辆的管理。开展港口、码头、岸边联合执法“”“”检查,坚决取缔 无证 、 证件不齐 或擅自改装的采挖、运输、收购海砂船舶、机动车辆及自制泡沫船筏。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综合整治非法采砂港口(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区港口(砂场)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三、人员组成四、方法步骤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年 12 月 30 日。整治行动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即日起至月 30 日)仔细做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在区检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分组包片入户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和如实上报本地区从事采挖、运输海砂的船舶、机动车辆、自制泡沫船筏和岸边砂场、单位或个人非法收取采“”砂 管理费 及参加或参股采挖海砂、经营砂场人员的基本情况,于年月 30 日前报送区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 责令限期整改(月日至月 15 日)组织工作小组对涉及非法采砂的干部亲属要模范带头拆除采砂设施和简易泡沫筏,充分发挥村干部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其他涉及采砂群众自觉拆除采砂设施,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对其他所有的采砂、收购船舶及自制泡沫船筏要上门限期整改拆除,并将名单造册公示,发动群众监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砂场立即予以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仔细做好整治工作的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各成员单位要把每个月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于每月 30 日前报送区打击海上非法采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五、工作要求1、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开展深化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的舆论氛围;要从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紧密协作,保持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经营的高压态势。2、调查摸底,确定对象。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查清非法采砂船舶、车辆及所有人和砂场,以确定行动重点和对象。3、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明纪律、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同时各相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