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第 1 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主排水泵房水泵操作
二、上岗条件第 2 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第 3 条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了解排水系统,熟悉掌握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设备的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工作原理,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第 4 条没有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第 5 条上班前禁止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6 条主排水泵司机必须专职,主排水泵房每班超过两人值班时应明确正、副司机
第 7 条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1、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操作高压电器时:(1)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电器,电动机必须接地良好
3、在以下情况下,水泵不得投入运行:(1)电动机故障没有排除,控制设备、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真空表失灵;(2)水泵或管路漏水;(3)电压降太大,电压不正常;(4)水泵不能正常运行;(5)吸排水管路不能正常工作
4、在发生和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离开泵房
第 8 条井筒与水泵房之间的斜巷内(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乱脏物
第 9 条应定期检查防水门,关闭应符合要求
四、准备工作第 10 条 水泵启动前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1、设备各部件螺栓坚固,不得松动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辅助上水系统、射流泵正常,吸水井内无影响吸水的杂物
4、接地系统没有损坏,应符合规定
5、电控设备各开关手把应在停车位置
6、电压、电流、压力、真空等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电源电压符合电动机起动要求
第 11 条 打开待开水泵在相应管路上的闸阀
第 12 条 盘车 2~3 转,泵转动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