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推动全市老年教育事业的扎实、健康进展,努力开创我市老年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协会《关于开展评选全市基层法律规范化老年学校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经讨论决定,在 2024 年、2024 年老干部局评选的 117 所市法律规范化老年学校中,开展争创市法律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贯彻科学进展观,严格根据市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学校的法律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老年教育的覆盖面,积极营造 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的环境,努力夯实全市老年教育事业根基。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争创市法律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 31 日-6 月 10 日)各基层老年学校要对比《市基层老年学校法律规范化办学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件一),对本单位老年教育尤其是办学情况搞好自查,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的意见和措施进行边整边改。凡达到法律规范化办学标准和条件的,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法律规范化建设达标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二),报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三)审核申报阶段(6 月 21 日-7 月 10 日)对比《评估标准》,各镇、处对所辖的基层老年学校进行初审,要严格把关,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市基层老年学校法律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见附件三)一式三份,连同相应的《自评表》,报市委老干部局审批(附电子版)。(四)检查验收阶段(7 月 11 日-8 月 31 日)市委老干部局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各镇、处提报的基层老年学校法律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搞好达标单位经验沟通,同时优中选优向市委老干部局进行推举,并做好迎接市检查验收组的考核工作。三、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老年学校法律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更多的老年人制造老有所学的良好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定要求。为了切实加强争创市基层法律规范化老年学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老干部局成立领导小组。各镇、处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老年学校法律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多在 法律规范 上做文章,要成立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抓好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