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参照安全教育大纲,结合我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无万一
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我校各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班主任是教学班日常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思想上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列入各自的工作日程,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根据依法治校和依德治校的要求,精心组织,全面仔细抓紧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各项工作
第四条.我校规定每月第一周第一天为全校安全教育日
各学院要立足本部门、本专业,开展针对性强、有用性大、效果明显的系列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制度化、常常化,从新生入学到毕业离校,必须贯穿全过程,始终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工作
第五条.在教育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在管理中进行现场教育,在教育和管理中加强日常养成
要把安全、校规校纪、法律、文明与社会公德、自防互救、应变、逃生等教育与日常管理和养成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教育、管理、养成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按章办事、严律已宽待人的自觉性,养成安全第一,时时守纪律,事事讲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各校区内形成安全第一氛围
第二章安全规定 第六条.学生因事离校外出,必须逐级请假,请假要有请假条
严格执行学院值班领导准假制度和学生归校及时销假制度
女学生不准单独外出,学生上街办事必须两人以上
第七条.禁止学生参加下列活动或有下列行为: 1、赌博、封建迷信、传销、宗教与非法组织、黄色书刊和录像、吸毒贩毒
2、恶语伤人、恶作剧、吵嘴、打架斗殴和其它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行为
3“”、不请假私自外出、乘坐 三无 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