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的要求,为有效组织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争救援预案以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加,快速高效。(二)事故发生单位自救,当地政府组织抢救和社会各界、上级政府实施救援相结合。(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四)救援工作由专业抢救队伍(人员)以及辅助抢救队伍(人员)在自身防护完备的前提下组织实施。二、安全事故的辨识(一)安全事故的类别1、一般、重、特大火灾事故;2、一般、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一般、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一般、重、特大安全事故;5、非煤矿山一般、重、特大安全事故;6、特种设备一般、重、特大安全事故;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二)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 1—2 人;或者受伤急性中毒 2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9 人,或者一次死亡 1—2 人,重伤 10人以上(含 10 人,下同);或者受伤、急性中毒 20 人以上 5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事故。3、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受伤、急性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受伤、急性中毒 100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