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议程 3 篇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出席会议股东(董事):张家贵、张强、冯建华有限公司股东(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3 人,代表 100%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根据《公》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经公司股东(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宁蒗县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宁蒗县信用联社合作开办按揭贷款的事项。股东(董事)签名:年月日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蒗县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本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成员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成员一致通过。决议如下:同意关于宁蒗县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农行宁蒗县支行合作开办宁蒗县兴粮商住楼按揭贷款的事项。全体股东签名:年月日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6 日会议地址:公司临时会议室会议性质:首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蔡胜利召集和主持,于 2024 年 3 月 5 日通知全体董事。董事蔡胜利、蔡雪红亲自到场参加会议。经于会董事仔细讨论,一至同意达成以下决议:一、选举蔡胜利为公司董事长并但任公司法人代表人。二、聘任蔡胜利为公司总经理。董事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