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托 方(以下简称 甲方 ): 证件名称: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 邮 箱: / 传 真: / “”委 托 方(以下简称 乙方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传 真: “”委 托 方(以下简称 乙方 ):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邮 箱: 传 真: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融资咨询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聘请甲方作为融资顾问,就乙方融资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以解决 周转困难一事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寻找贷款人,贷 款人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
4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甲方必须以乙方名义协助乙方与贷款人沟通贷款条件,利息和手续费等相关事项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个月
乙方提前完成融资项目的,服务期至完成融资项目之日止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提前完成融资项目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确认书
第三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3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乙方应当于收到融资款项之日根据甲方指定方式足额支付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服务费
3 甲方有权在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办理委托的事项发生交通费、通讯费、取证费、个人工资等费用
假如甲方已经完成上述委托事项(主要是指乙方的贷款于委托解除前已经获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则乙方不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