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改革的实践与探讨 胡亚迪 朱志礼 财政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管理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俗地说,就是运用国家的经济政策,具体组织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实现收支总量任务,在保证财政预算支出的前提下,通过对财政沉淀资金的资本运作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执行机关。 从我县财政国库改革试点的系统设置流程不难看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单位全部取消原设的收支过渡账户,目的是让所有的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者是“”劳务提供者,资金实现: 收入直缴,支出直拨 。改革的重点是账户体系,我们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原体制下账户的设置比较杂乱,一方面各征收机关及收费部门,都自行设立了为数众多的收入过渡户收缴收入;另一方面,支出单位也都在各商业银行设置帐户接受财政拨款,并从这些账户上进行开支活动。这种资金分散收付的局面,造成大量资金沉淀在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政府实际可操控的现金很少,直接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是在收入收缴过程中,除了少数单位按规定将资金就地缴入国库外,绝大多数都通过收入过渡户收缴资金,还有的要按上下隶属关系层层汇缴后再由主管部门上缴国库,而主管部门通过收入过渡户截留收费资金的现象极其普遍,少则拖至一年半载,多则数年不缴,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在各征收单位的账户上回旋。这种财政性资金长期脱离财政监督的模式,必定导致财政收支信息的严重失实,根本不能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数据,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掌握在征收部门手中,也就直接控制着资金的支出权,这种资金假如不按公共财政原则支出,财政部门是很难发现的。 三是在资金拨付程序上,过去是在年度预算批复后,财政部门就按月或按进度向预算单位拨付资金,这些资金拨付后就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资金掌握在预算单位手中,怎样用,何时用,是不是用在资金所要求的项目,都由用款单位自行决定,在监管上财政部门只能鞭长莫及。这种层层转拨容易造成资金的中途损耗,也很容易改变资金的原来用途,直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非法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甚至诱发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 所以,随着上述问题的逐步凸现,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