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及单项奖学金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财税学院)(2024
14 修订)道德风尚奖学金【第二课堂加分认定项目及解释】1、思想素养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等计 6 活动分
(此项课时由各班级考核认定)2、参加团日风采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会、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等班团活动按规模及效果每次计 1-4 活动分
上限为 12 活动分
活动类型活动规模及效果计入活动分党小组活动有党小组证明1 活动分团日风采活动甲等奖4 活动分乙等奖3 活动分其他1 活动分团组织生活会团总支认定为优秀活动2 活动分其他1 活动分其他班级活动跨校3 活动分跨学院2 活动分跨班级及班级活动1 活动分 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4 活动分;校级:6 活动分;市级:8 活动分;省级:10 活动分;国家级:12 活动分(注:此类课时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必修,每学期不得低于 12 活动分
此处的先进事迹可包含很多,如:支教等优异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等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此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单项奖学金认定项目及解释】1、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4 活动分;校级:6 活动分;市级:8 活动分;省级:10 活动分;国家级:12 活动分对于没有媒体报道,却有突出事迹的个人,由当地政府书面证明(需要政府人员书写,签字盖章)或锦旗等硬性证明材料严格认定
并且此类奖学金以个人先进事迹作为主要评判标准,集体荣誉不计算在内
(注:此类课时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必修,每学期不得低于 12 活动分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此方面有突出贡献并被报道的同学
如:支教等优异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等,此类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科研科创奖学金【第二课堂加分认定项目及解释】1、 作为观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