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新宇建设)购销供方: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和施工场地实际情况,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需方为承接“新力银湖弯、新力外滩 9 号、新力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向供方购买材料,所需各种材料均以当天价格为准
另:月结在当天价格上加 200 元/吨
所有报价均不含税、不含运费价格
如需开票,票点另加
第二条:1.供方供货需求:供方向需方所提供商品是以需方认定的产品规格为准,即按需方供材料料单的具体要求
所有规格厚度正负偏差 2-3mm
2.需方要货时间及方式:需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传真)方式说明所需货物的品牌、规格和数量或手写附有签名确认订货单为准
需方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损失均由需方全部承担
3.供方销货清单:一式三联货单为标准,各种材料单价、数量以当日货单价格签字作为结算凭据
第三条:需方验收标准及方法:1、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指定的地点,需方指定验货人为:(身份证:,验货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供方货物现场验收无误后,应在供方销货清单上签字,表明需方收妥和确认供方销货清单上的货物和单价,以此作为供、需双方结算的凭证,如需方指定收货人无法签名,应另行委托其它收货人签收,并且承认单据有效
2、验收标准为:符合需方验收标准,如货物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 3天内提出书面报告,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得使用,焊接,油漆,如使用即为合格
如供方所发的货是达到需方要求的,需方要求更换货物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负责
3、验收时间为:货到施工现场当日内组织验收
4、需方有权根据供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时,需方必须一次性结清供方所有货款后才可以更换供应商
第四条:结算方式1)供方总累加垫资为万元货款,垫资日期至年月日止
需方每月 30 号为对账结账日,在次月 3 号前将上月货款全额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货款,供方不接受承兑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