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动机产品安全件管理规定1 目的 明确车辆、发动机产品安全件的种类、标识及更改和质量管理等规定,为安全件的设计、生产和检验及管理等提供依据,以保证车辆、发动机的安全性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汽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变型拖拉机及发动机产品
3 术语 3
1 安全件:因零部件发生损坏或出现故障,而失去对车辆、发动机的控制能力,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危害人身安全,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技术法规等文件明确规定的涉及安全的零部件
2 合格认证:由可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3 安全认证:由可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安全标准的活动
4 职责 4
1 设计者负责安全件产品在图样及明细表中的标识
2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各事业部的制造技术部对自制件中的安全件按图样进行生产,制定其严密的生产工艺
3 采购管理部负责组织外协件中安全件的采购过程中重点管理
4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有关事业部制定安全件的检验和验收法律规范,并负责监督抽查
5 事业部的质量控制部负责安全件的监控
5 内容和要求 5
1 安全件的种类 车辆、发动机产品安全件的种类按附录 A 的规定
2 安全件的标识 车辆、发动机产品的安全件应分别在图样和明细表中对属于安全件的零部件进行标识,标识符号应按以下规定分别标注
1 安全件在图样上应按图 1规定的标识符号,标示于图样右上角易于识别的位置
示例见附录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