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业务能力强、自愿留在党外、能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的同志推荐选拔到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来,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数量充足,与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荐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选拔方式本次选拔党外科级后备干部 30 名左右
各机关部门可推荐 1 名,其中民政局(东华塔陵园管理处)、司法局(调处中心)、建环局(拆迁办)、商贸局(市场管理处)及其他有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部门可推荐 1-2 名,其他区直属事业单位可推荐 1 名,教育系统(含学校)可推荐 4-5 名,区法院、检察院、各街道、开发区、风景区可推荐 2 名
选拔采用民主推荐、组织申报的方式,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具体实施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全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街道、开发区、风景区、区属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选拔
选拔对象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1、非中共党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开拓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3、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左右,最大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参加工作时间满 3 年,一般应任副股级以上或相当职务,或任区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职务
5、特别优秀的民主党派干部以及区级以上选调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工作年限、职级限制
三、工作程序按照宣传发动、报名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组织推荐、研究决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10 月 31 日前)
广泛深入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