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一)总体职责作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核心引领者,主要负责人需全面承担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领导责任
确保机构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同时,严把服务质量关,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可靠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决遵循国家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机构的技术服务活动紧密贴合国家政策和行业要求,不偏离正轨
建立并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精心构建并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体系,明确界定各级人员的职责范围与权限,为技术服务工作的顺畅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监督与考核:对质量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严格监督,并定期开展履职情况考核,确保各项职责得到有效执行,不流于形式
(二)具体职责1
决策与审批:对机构内涉及重大决策和关键事项进行审慎审批,如技术服务项目的承接、技术报告的签发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资源保障:确保机构拥有充足的资源支持,包括专业人员、先进设备、充足资金等,以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全面需求
沟通协调:与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等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机构的技术服务工作始终符合监管要求,避免违规操作
持续改进:积极推动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持续优化与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求
二、质量控制负责人工作职责(一)总体职责1
构建并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全面构建并不断完善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精心制定并实施一系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技术服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
质量控制与监督: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与监督,确保各项技术服务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出现偏差
组织质控考核:积极组织并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实验室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