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1 年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0】88 号),为做好 2011 年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 年支持重点和范围豫财企〔2011〕14 号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产业特点,2011 年重点支持以下产业中的中小企业:新材料产业:超硬材料及制品、光伏材料等;电子信息产业:电子仪器仪表、信息安全等;装备制造产业:建筑机械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等;轻、纺产业:纱、布及制成品;量具、小五金等;生物医药产业:现代中药、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等;其他地方传统特色产业
二、申报要求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要突出重点,严格筛选,从当地每个特色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集聚区中优选 2 个项目予以申报(超过申报数量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务于 3 月 25 日前将特色产业资金申请文件(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文件的附件)和项目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省财政厅,2不得委托企业直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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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好 2011 年度的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二)财政部门要公开组织项目,认真审核,切实把好项目和材料质量关
(三)对 2010 年、2011 年财政资金已支持过的企业和项目(支持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今年不再申报
但对2010 年已给予贴息支持的项目,该笔贷款项下新发生的利息,可继续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2
申请表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〇3附件 1:项目申报注意事项1、《河南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豫财企[2010]88 号)可从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