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编号:2013HYG0908招 标 人:长春市宽城区消防大队(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2013 年 9 月目 录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第四部分 附件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宽城区消防大队委托,对招标编号为2013HYG0908 的长春市宽城区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进行招标。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消防大队,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2.采购内容2.1 设备名称及数量:消防器材装备(详见采购清单);2.2 采购预算金额:95 万元;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交货;2.4 供货地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宽城区消防大队;2.5 质量标准:合格。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 必须通过国家消防装备检测中心检测;3.4 所有装备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达到标准要求;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2013 年 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售后不退。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0 月 12 日 13: 30,地点为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739 号标记大厦 3 单元 9 楼 907 室 。3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