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幼儿园 2 - 6 岁儿童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标准》 解读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陈红梅一、评价体系的构成• 背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武汉市幼儿园课程纲要(试行)》精神,健全完善我市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在总结既往工作基础上,结合素质教育需求与我市幼儿园实际,制订《武汉市幼儿园 2—6 岁儿童素质发展水平评价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价体系》)
• 1 、说明部分• 包括指导思想、评价对象、评价内容及方法、实施注意事项
• 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通过开展 2—6 岁儿童素质发展水平评估,进一步增强幼儿园教育的适宜性与有效性,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
• 2 、具体评价指标• 《评价体系》是由“儿童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主件),“儿童素质全面发展水平评价记录表”(附件一)、“幼儿全面发展水平综合评估表”(附件二)三部分组成,程序清晰,便于操作和评价
• 主件是武汉市幼儿园 2-6 岁儿童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标准,分为 2-2
5 岁、 2
5-3 岁、 3-3
5-4 岁、 4-4
5 岁、 4
5-5 岁、 5-5
5 岁、 5
5-6岁八个年龄段
评价标准中每项评价内容都赋予了一定的分值
每个年龄段总分为 100 分
教师按幼儿实际发展水平,针对每项评价内容,以“完全达标、基本达标和部分达标”三个等级对幼儿进行评分
最后总结出领域的得分和全面发展水平的总分
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请在备注中注明
• 《评价体系》从年龄段的划分、评价内容的选择到评价指标的设置均经过了细致推敲、精心设计,保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八个年龄段评价指标精选各年龄段必须达到的要求,具有代表性和导向性
• 这样的划分使评价内容更加全面与细化,同时与幼儿园上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