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某区国有企业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修改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对象公司及子公司全体在编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二、组织机构1、按区保密局的要求,设立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董事(总经理)为组长,全面领导保密工作;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执行相关事务。2、定期组织兼职保密干部参加区保密委的学习、培训活动,自觉接受区保密委的工作指导。3、定期召开保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保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三、机要文件管理机要文件是指由中央、市委下达的带有密级字样、具有保密内容及指定阅读范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内刊物、简报、信函、大事记、会议记录等。-2-(一)密级划分按照《保密法》规定,根据机要文件上标示的密级,将保密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二)保密要求1、机要文件的知晓范围根据《区机要文件管理办法》执行。2、机要文件由区保密局指定的机要文件管理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3、机要文件的保管和传阅由机要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按《区机要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登记、分送。4、机要文件采用垂直传递的方法进行传阅,不得借阅阅文者仅限于在办公室阅读,阅文后应签字。文件必须当日归还机要文件管理人员。5、机要文件不得复印、扫描、传真、拍摄及摘抄等。6、机要文件严格按照《区机要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处理、清退、销毁。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机要文件。7、机要文件发生丢失的,按照沪委办[2015]35 号文件规定,由机要文件管理人员及时出具情况报告和书面检查,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并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核签后,一式两份,分别报区委办公室和区保密局,区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将文件丢失和处理情况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厅和市国家保密局。四、公司保密文件管理公司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不为公众所知悉,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函件、-3-文档、报告、报表、纪要、目录、清单、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公司保密文件不仅限于由公司内部拟定,也包括由公司以外的,如上级主管部门、合作对象等提供的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文件。(一)密级划分按照《保密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工作的实际,将保密等级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