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技术标准及要求XXXXXXXX 火灾报警系统招标的技术标准书部分
投标方必须对本文件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并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
诸如“己知”、“理解”或“同意”等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
消防监控中心的室内设备布置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标准》要求
报警控制主机1
所有控制器均满足 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产品 3C 认证实施规则》2
控制器的单机、网络容量大,菜单方式,操作方便
具有黑匣子功能,可存贮 1000 条火警记录、故障记录、请求记录、启动记录、反馈记录、人员操作记录、监管报警记录,并能实现打印功能
具有监管报警功能,可监测现场漏电电流的报警信息,并可实现自动控制漏电断电
具有对手动报警按钮的状态识别功能
可修改各种信息显示的等级
联网信息传输和显示的种类更加丰富
专设复位键,操作方便快捷,有软件密码保护,安全可靠
复位后状态可快速建立
控制主机具有四种以上警报提示音
具有专用声光警报器输出接口及专用消音按键
具有输出禁止功能
具有回路短路保护、电源短路保护功能
具有对备电欠压后保持 1 小时的故障警告功能
具有抗浪涌和辐射传导保护功能,抗干扰能力强
具有网络通讯功能,可与其他楼宇系统联网
探测器必须满足新国标〔感烟:GB4715-2005;感温:GB4716-2005〕,接近国际标准
具有对黑烟灵敏,可报四把火〔SH1:木材热解阴燃火,SH2:棉绳阴燃火,SH3:聚氨酯塑料火,SH4:正庚烷火,
具有抗浪涌和辐射传导保护功能,抗干扰能力强
采用专用嵌入式 MCU 技术的第二代分布智能型产品
4 手动报警按钮类1
满足新国标 GB19880-2005,接近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