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停电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长沙地区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沙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长沙地区安全、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开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设备健康运行;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社会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1.4.2 统一指挥。在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本市各级应急指挥部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地调、配调和县调负责指挥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4.3 分层分区。根据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电力部门应根据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定相应预案。 1.4.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主网和主设备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和主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在供电恢复中,按保人身安全、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的顺序依次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1.4.5 依靠科技。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讨论,采纳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成立长沙市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市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