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法律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法律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根据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育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干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