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离职保密协议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愿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机密及不得利用知悉和掌握的甲方机密从事与甲方设计或可能产生竞争的工作、业务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下述用语含义如下:1、机密:甲方拥有或使用的全部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2、技术秘密:包括设计方案、硬件设计文件(含设计图)、设计、记录、图纸样品、模型、文档等,该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商业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第二条在甲方任期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何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第三条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承诺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领域公认的准则,不做、不参与下列行为:1、设置任何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障碍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获取或者设法获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业秘密等:2、利用甲方的客户或公关渠道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第四条乙方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因其过失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范围的进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第五条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给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利用甲方仪器、设备、资料等物质或技术条件完成的作品、技术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权和或者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甲方享有该智力成果的其他全部相关权利。智力成果为专利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申请专利权。乙方进一步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信息等用作商业目的或者为他人用于商业目的提供方便。第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办公电脑使用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及刻求设备等)或通过网络将公司办公电脑中的文件导出。第七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第八条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经甲方查实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可以根据法律对乙方采取惩戒措施。第九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均可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约定不影响被侵权人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书面变更或者书面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本协议有关条款。但此修订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十三条本协议条款在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仍存在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