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法律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是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与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内部风险评价标准,考核、验收并指导风险评价、控制效果
第四条负责组织本部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本部门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第四条各级岗位人员应参加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五条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活动的实施步骤(一)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
(二)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三)全员以岗位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进行分解
(四)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辨识危害因素、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讨论签字后,提交本部门评价组织
(五)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六)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七)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评价等级
(八)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根据管理等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一)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二)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三)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