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控制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实施、保持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以识别、评价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危险源、隐患,确定危险源、隐患与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危险源的识别、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价
3 定议 3
1 危险源可能导致损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4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5 隐患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 重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总局 16 号令: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身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7 第一类危险源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称第一类危险源
8 第二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4 职责 4
1 公司总经理负责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批准重大职业健康风险、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