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2024 学年第一学期“我们的团日,我们的风采”团日活动自主申报的通知财税学院各团支部:为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仔细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团组织,通过鼓舞基层团组织争优秀、促活力、创典型,提倡青年团员积极投身基层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校团委决定启动 2024—2024 学年第一学期“我们的团日,我们的风采”团日活动自主申报的工作。财税学院的申报工作由财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下简称组织部)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申报要求1.申报的团日活动须为团支部在本学期内自主开展的原创活动。2.活动形式设计重在创新,可结合班级和学院实际情况,以主题班会、主题演讲、征文活动、社会实践、知识竞赛、专家报告、心理健康教育、志愿服务、参观游览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鼓舞各团支部跨专业、跨年级联合开展活动(不超过两个团支部,可与讨论生合办),鼓舞发挥团支部全体成员的能动性和制造性,积极探究主题团日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3.申报的团日活动主题需积极向上,贴近广阔团员青年生活学习的实际情况,体现青年学生的青春激情和社会责任感。可任从以下几个主题中选择其一:(1)以时政为主题(例如:“中国梦·西财梦”,“学习团的十七大精神”等)(2)以公益为主题(例如:“志愿服务送温暖”、“共建漂亮中国”、“公益活动进社区”等)(3)以文化为主题(例如:“温故红色记忆”、“建设和谐班级文化”、“弘扬西财青年品行”等)(4)以青春为主题(例如:“奋斗的青春最漂亮”、“规划人生,成就未来”、“青春榜样在身边”等)二、 活动流程(一) 自主申报(二) 活动实施10 月 7 日—11 月 10 日为活动实施阶段,各申报团支部根据申报材料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文字材料、活动现场照片、其它音频视频材料等。(三)院级初审1、财税学院团总支在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团支部活动实施情况进行院内初审。 2、通过财税学院初审的活动(财税学院共五个名额)将进入学校审核,通过初审的团支部均需要准备以下参评材料(纸质及电子档):(1)“我们的团日,我们的风采”团日活动自主申报表;(2)其它补充材料:活动现场照片、PPT 及其他视频音频材料等。(四)校级终审11 月下旬为活动终审阶段,由校团委、学院分团委及团支部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团根据评分细则(附件 2)进行审核,评定出本学期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