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保管制度一、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上级主管部门与化验室共同开箱,按装箱单查点验收、登记、编号。验收单和安装调试,检定记录一共留底存档。二、仪器设备应撰写(翻译)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章程。三、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如天平室和精密仪器室应宁静、防震、干燥、避光。天平应放置在平稳牢固的工作台上,台面上禁放与仪器使用无关的物品等)。四、监测人员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熟悉其性能、原理、操作、保养、维护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并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机操作。五、使用之前必须精读仪器说明书与使用操作章程,检查工作环境是否满足仪器要求,严格根据程序操作,禁止无人运转,保持仪器干净、良好、安全。六、认真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严格执行监测开始前和结束后的检查程序,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汇报不得擅自拆修。七、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由仪器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做好仪器维修记录,性能达到正常后才能继续使用。八、仪器设备保管作用人负责其日常保养维护工作(如常常保持仪器清洁,不用时应加防尘罩,要及时进行更换干燥剂等),常常检查技术性能。九、仪器设备应当定期送检,确保仪器设备性能正常完好。十、标准仪器、器皿(如标准砝码、滴定管、容量瓶)应特别爱护,非特别需要不允许随意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