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
学校领导要常常对教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电教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
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老师和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
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
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有压力容器、电路、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耀及放射性物质等物体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章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根据相关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仔细做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
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必须要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经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