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是全矿电视宣传的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电视宣传工作任务。第三条 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切实履行好 6 项工作职责。一、在部长的带领下,负责电视节目采集、编辑工作,确保不出现宣传导向失误及文字性错误和画面错误。二、负责采集全矿各类新闻事件或新闻题材并编辑电视节目。三、负责采写电视台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稿件,并对外报送,要紧密联系实际完成有深度、有血有肉的电视新闻报道工作。四、爱护电视台设备,并做到常常维护和保养。五、负责制作各类专项节目,确保电视各栏目按期制作和节目质量。六、做好本办公室、播音室、机房的卫生、防火、防盗工作。第四条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责任清单》。第五条《宣传部电视采编播干事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