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店转让协议本协议是由甲方(小饭店转让人)与乙方(小饭店受让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互利的原则,约定如下:一、转让的内容甲方将其拥有的小饭店全部卖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小饭店的经营权; 2.小饭店的全部设施、器具以及经营所需的全部资产; 3.小饭店的全部客户资源和其他相关权益。二、转让价格双方协商一致,将小饭店的转让价格定为(填写具体数字)元整。三、转让条件和时间1.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缴纳转让价格的(填写具体数字)%作为定金,作为此协议的有效证明。2.乙方在缴纳完定金后,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约定转让条件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此协议,并有权收回定金。3.在甲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格并将所有转让条件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当将小饭店的全部资料交付给乙方。四、保证条款甲方为其转让的小饭店同意承担以下保证责任:1.保证小饭店属于合法经营,且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2.保证小饭店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真实可靠; 3.保证小饭店在转让之前没有签署重大合同或者存在其他对乙方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保证将小饭店的合法经营权、全部设施、器具及经营所需的全部资产交付乙方。五、乙方承诺乙方确认,其已经了解小饭店的经营状况,并同意接受小饭店的全部设施、器具及经营所需的全部资产。在转让交易完成后,乙方将根据约定展开经营,承担小饭店的全部经营责任。六、争议解决如因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各方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的手续等事项;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八、协议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补充; 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3.协议终止或解除前,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好因协议终止或解除所引发的事项,以免损害互相利益。九、合同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