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材料焊接规范篇一:材料与焊接规范(三)第 2 章焊接材料第 1 节一般规定适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规范所规定的金属结构焊接所使用的焊条、焊丝和焊剂等焊接材料。本章第 1 至第 7 节主要适用于结构钢焊接材料,第 8 节适用于不锈钢焊接材料,第 9 节适用于铝合金焊接材料。本章规定以外的焊接材料,应将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交 CCS,经相关试验验证后方可使用。工厂认可焊接材料应由 CCS 认可的工厂进行制造,其制造焊接材料所用的金属材料亦应由 CCS 认可的制造厂提供。焊接材料制造厂应具有良好的生产条件、成熟的制造工艺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船舶和海上设施及产品制造厂应采用 CCS 认可的焊接材料。认可试验各种焊接材料,应按本章各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可试验。必要时,CCS 验船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认可试验的项目。认可试验的试样、试验要求及复试条件,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应符合本篇第 1 章第 2 节的有关规定。认可试验时,试样的制备和试验均应在 CCS 验船师在场时进行。试件焊后建议进行无损检测,以确定焊缝中不存在影响试验结果准确性的缺陷。除熔敷金属的纵向拉伸试样外,试样焊后不得进行任何热处理。低氢焊条熔敷金属纵向拉伸试样不得进行脱氢热处理。焊接材料制造厂应向 CCS 验船师提交焊接材料的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试验日期、环境条件、焊接材料预处理状态;(2)焊接材料认可等级、牌号、型号、尺寸;(3)试板材料(牌号)、等级、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包括细化晶粒元素);(4)焊接位置;(5)焊接采用的电流、电压、焊接速度和设备型号、保护气体成分;(6)各项试验的结果。各级钢焊接材料认可试验用的试板可根据表选取,1也可选取韧性级别低于表中要求的材料。结构钢焊接材料熔敷金属试验用试板可以选用任何级别结构钢。当一般结构钢用于含镍低合金结构钢焊接材料熔敷金属试验时,建议在坡口区域用所试的焊接材料先堆焊一至二层,再装配试件。试板边缘一般应采用机加工或等离子切割的方法加工钢材还可采用氧-乙炔及其他合适的自动切割方法加工。当采用热加工方法时应清除在坡口处的氧化物。试验时所用的焊接电流、电弧电压和焊接速度等应按焊接材料制造厂所推荐的参数进行。若一种焊接材料对交、直流电均适用时,则焊制试件时应采用交流电。3-6焊接材料第 3 篇第 2 章材料与焊接规范认可试验用钢材级别表焊接材料等级试验用钢级别AB、DEA32、A36D3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