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甲方(男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乙方(女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双方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在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离婚登记,并达成如下协议:一、子女抚养问题:1
已婚生育的子女共计 X 名,分别为:(1)姓名:X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2)姓名:XXX,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2
甲方与乙方共同受托抚养共同子女
在子女的抚养期间,双方应实行共同协商的方式,对子女的教育、健康、生活等方面作出保障和监管
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支出原则上由父母自行承担
如遇重大支出,应提前协商解决
在子女的成长与进展方面,双方应该合作配合,互相鼓舞,共同为子女的成长制造更好的条件
二、债务处理:1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一部分负债
双方应根据原先的表决比例进行还贷
若某些债务属于个人私自借贷产生,由本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三、财产分割:1
甲方和乙方所拥有的财产自行处理分割,每人分割后各自拥有
建议双方自行按 15%的比例向子女进行财产转让
如存在无法自行协商的财产争议,可委托专业人员进行解决
四、监护权限:1
子女的抚养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行使,若有涉及到亲子关系问题,可由第三方进行监管
子女涉及到重大事项的决定,需由双方首先协商决策,如无法达成一致,再请专业人员进行仲裁处理
五、法律责任:1
双方在婚姻期间没有涉及到违法活动,无需承担额外法律责任
如发现一方在婚姻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已经判决,对方有权分裂对方根据民事赔偿法向对方请求赔偿
双方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并应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六、其他事项:1
甲方和乙方离婚之后,应当互不影响,相互尊重,文明理性地处理夫妻关系,不做任何有损双方形象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