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长安全生目标责任书一、工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的落实。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5、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工作,向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的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6、保证安全有序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9、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10、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11、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及时、如实上报事故,组织事故抢救。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 0 起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 0 起3、重大火灾事故 0 起4、重大交通肇事 0 起5、重大设备事故 0 起6、从业人员年负伤小于 3 人7、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 0 起工厂长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