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北省城市环境场容场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仔细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场地标准。三、项目部必须按鹤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5)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下述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施工场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仔细严格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安阳市建设 XXXX 有限公司: 责任人: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项目部: 责任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