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方环境协议编号:甲方:乙方:甲方 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对于施工过程当中的施工环境保护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进入甲方现场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2、乙方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进行露天存放,防止因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3、乙方使用的施工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4、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安全用电、节约用水,防止因火灾污染环境,资源浪费。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有因施工质量问题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6、乙方在施工过程使用运输车辆的,车的废气、噪声、冲洗水应达标排放。7、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燃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坏。如确需造成破坏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项目竣工后,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中受到破坏的环境。8、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废油、废水、固废不允许随意排放,应集中妥善处理。9、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防止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10、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进行土建施工,还应满足如下要求:10.1 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除考虑采纳先进和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外,特别应调整好打桩、搅拌、灌浆等作业时间,防止和减少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10.2 乙方在运输施工材料或土石、泥浆时,应采纳防泄漏容器或盖篷罩,防止粉尘飞扬或泄漏污染环境。11、甲方不定期对忆方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假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协议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深度整治,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可能或已造成严重污染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实施经济扣罚。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自行终止。13、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可修改。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