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安全股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
工程施工时按人员分配到施工场地上班,无工程施工时全部回单位上班
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迟到 30 分钟以内,每次罚款 50 元;迟到 30 分钟以上 60 分中以内者,每次罚款 50 元;迟到 60 分钟以上根据旷工进行处理;月共计迟到 4 次者除罚款外在全体人员大会上检讨;屡教不改的,予以待岗处理并停发绩效工资
二、请假制度:2
凡有事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2 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2 天以上由经理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负责人审批
事假全年共计超出法定公休假以外,扣除月平均工资,病假需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及病历证明,报公司会议讨论审批
三、工作纪律管理:3
上班期间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者按旷工论处,有事必须提前书面请假,如要超过原请假天数必须提前按要求履行续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来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连续旷工 5 天者不发当月工资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20 天视为自动离岗
旷工超过国家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上报材料辞退或开除公职;3
接到通知未经允许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者,根据旷工进行处理,扣当天工资;3
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岗做私活,借故离岗办私事、上班带小孩、在办公场所高声喧哗,严禁在上班时打扑克、下象棋、赌博、严禁在办公场所酗酒滋事、打架斗殴
如发现有此类情况,每发生一次扣 250 元
四、工作职责:4
积极协助公司领导承揽建设工程
对公司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
做好工程前期、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的造价管理控制,在工程施工中厉行节约,增加工程利润
加强与施工队伍的配合管理,检查督促施工队按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规定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