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控制程序1
目的 通过对工程监理的控制,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工程项目监理的控制
1 工程部组织项目部确定监理单位,协调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 项目部是工程部的派出机构,代表工程部实施对工程监理的监督协调等工作
1 工程部组织项目部依据 Q/TZH-WI-044《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确定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2 项目部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审查监理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填写"工程监理审查记录":4
1 审查监理规划中的下述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工程概况; b)监理工作范围和实现的目标以及保证措施; c)拟订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d)“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措施及内容要求; e)提供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它服务的承诺; f)监理单位关于实施监理的管理规章管理制度; g)监理实例
2 审查监理实施细则中的下述内容是否满足工程监理的要求: a)工程概况中的工程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估计投资总额和计划工期、质量等级、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结构、装饰、功能等方面特点的简述; b)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c)项目监理组织形式; d)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主要包括:监理机构的组织和人员构成、总监理师的职权范围、监理员的职责范围; e)监理措施; f)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对工程各有关方进行协调的方法; g)项目监理规章管理制度;4
3 项目部依据合同对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下述内容:4
1 定时检查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业务的工作情况
2 由监理单位组织,每周召开 1 次监理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