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1 范围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项制度。1.2 本制度采纳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1.3 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1.4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2025-05)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25-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3 管理内容3.1 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3.1.1 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3.1.2 施工过程当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3.1.3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3.2 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项会议确定。3.3 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3.4 适用范围:3.4.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3.4.2 经建设委员会商讨决定需要列入者。3.5 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3.5.1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5.2 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3.5.3 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3.5.4 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3.5.5 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3.5.6 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 70%。3.6 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商讨通过。3.7 考核原则:3.7.1 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根据交纳风险抵押金的 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3.7.2 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 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3.7.3 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 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3.7.4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3.7.5 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 70%,不得受奖。4 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4.1 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考《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