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掘进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苏杭河煤矿)1.施工之前,支护工必须仔细学习并掌握作业章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和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施工过程当中,必须按支护说明书和质量标准要求精心操作,安全施工。2.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1)不符合作业章程规定的支护材料。(2)腐朽、折断、缺损的支护材料。(3)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锚网及未经检测工作阻力的磨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4)过期、失效的锚固剂、速凝剂。3.施工时,严禁空顶作业,必须根据作业章程规定采纳前探梁支护。4.支护过程当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加保护。5.放炮崩倒、崩坏的棚子、锚网及锚杆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前应该先找掉危石、活矸。6.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要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当符合作业章程的有关规定,严禁支架后仰。7.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纳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爱力不均。8.在人工假顶下掘进巷道时,必须及时支护,以免出现坠网现象。若顶网破损,必须先补网再进行支护。9.巷道支护高度超过 2 米,或在倾角大于 30 度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必须要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10.打锚杆眼时,应打到位,锚杆露头不能太多,螺冒要上紧,网要拉紧成形。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