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实收资本一、实收资本概述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基础
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企业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收到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后,应根据有关原始凭证(如投资清单、银行通知单等),分别不同的出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二、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1
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存人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企业实际收到或存人开户银行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通常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同时还是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既可以按面值发行股票,也可以溢价发行(我国目前不允许折价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