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背景2014年,社会叫车软件APP中陆续出现了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功能,通过为私家车提供乘客信息,建立供需关系桥梁,促成订单。专车出现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其合法性更是争议的焦点。客观的说,专车为公众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服务,特别是为许多人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但其安全性、规范性、价格合理性等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为规范网络预约车辆的经营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网络预约为出租汽车服务方式之一,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者差异化服务、融合发展。提出要从经营权、利益分配、价格机制、行业转型等方面深化巡游车改革,同时,规范网约车和顺风车发展。并首次明确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发布确定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同时也将平台公司运营纳入了政府监管范畴,对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六部委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管理办法中强调了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定位,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从事经营服务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明确了网约车平台作为承运人的责任范围和行为规范。同时也明确提出了各地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服务系统,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等要求。以达到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实现网约车信息共享的目的。2016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印发“关于征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功能需求、数据需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交运便字[2016]226号),提出了市级平台在业务信息查询方面、业务数据统计方面、行业监管稽查方面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方面的功能需求和数据需求。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施行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决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进行修改,增加了对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的具体规定及流程,修改了巡游车驾驶员的资质审核条件等内容。2016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六部门发布《申请网约车经营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以及对网约车经营服务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申请网约车经营的线上服务能力应达到的具体条件和认定程序,明确了对网约车经营服务实施事中事后联合监管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同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发布《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登记和驾驶员背景审查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检验周期、车辆登记和驾驶员背景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审核内容、主体、流程、时限等。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于2016年8月1日正式成立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文件组、专家组、审批筹备组、监管筹备组、信息工程组、维稳工作组和宣传组8个分组,全面启动我市出租汽车改革指导意见、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合乘管理办法等出租汽车改革政策制定工作,并同步开展相关信息化建设方案编制工作。2016年8月1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向王安顺市长专题汇报了我市出租改革工作方案,会议议定“市交通委要建立和完善网约车动态监管服务系统,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强化对网约车市场监管”。2016年9月12日郭金龙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了我市出租改革指导意见、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确定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政策框架。北京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新政将遵照国家文件精神的要求,充分考虑北京实际情况制定。对我市网络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