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1、向员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管理制度,对员工群众进行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2、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3、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搜集整理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员工代表大会列入议程,做出相应决议。4、监督检查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严格根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有关规定执行。5、常常检查劳动保护设施情况,发现问题时立即上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使其保持完好状态。6、督促和协助行政方面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把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做为评比、计分、计酬的重要条件。7、督促企业行政根据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仔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有关规定,制止危害员工安全健康的加班加点。8、会同女工工作委员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员工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女员工的保护工作。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与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实行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人从严处理的意见。并有权代表员工和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人,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的或法律的责任。10、发现违规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当中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时,有权代表员工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员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员工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