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用电在建设施工中,由于忽视了对用电方面的安全管理,结果导致触电、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的管理至关重要。在建筑施工中,应当注意以下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1.不得在高、低压电线线路下从事施工作业,在高、低压线路的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堆放材料及构件等。2.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规定为:当外电线路电压为 1KV 以下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4 米;当电压为 1KV 以上至 KV 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6 米。3.若达不到所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实行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持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在搭设防护设施时,应暂停送电并设监护人员。4.若受环境或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时,必须与相关部门协商实行停电、迁移外线或改变施工位置等措施。5.施工现场内的龙门架、井字架等高大设备及钢管脚手架,若没有防雷装置应安装防雷装置。6.安设避雷装置的设备,除应该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做重复接地。7.对在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除应作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8.高处作业的局部照明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在金属构架上高处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 12V。9.在钢管脚手架上施工的电焊机、振捣器等用电设备应放置在干燥的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的防护用品。10.禁止利用龙门架、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线路。在移动电器设备的橡胶电缆线跨经脚手架时,应用瓷瓶将线路固定,使电缆线与脚手架保持一定距离,避开电缆线与钢管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