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责任(一)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实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工程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必须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积极实行措施,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并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另做他用
(四)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当落实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尤其是在应对极端天气过程当中要措施得力,提早制订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使用、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备(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责任制;并根据相关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施工机具和劳保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钢管、扣件,大型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高处悬挂施工用设备必须经检测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实行措施,推行科学先进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当前主要是要做好“三化”管理工作
(注:“三化”管理是指现场组织标准化、施工操作标准化、生活管理正规化) (八)各工程项目部必须